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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法决不能倒退”信息交流会
发布时间:2015.07.16      来源: 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       浏览量:515      分享:

为了促进新《广告法》的有效实施,严格履行《公约》,将全面禁止烟草广告落到实处,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联合北京义派律师事务所于7月15日在北京河南大厦举办 “《广告法》决不能倒退”信息交流会。来自法律界、公共卫生领域、媒体界国际组织、社会团体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及媒体记者50余人应邀出席了会议。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强调,广告法的立法原则要符合宪法“保护人民健康”的精神,不能缩小公众利益,不能扩大行政权利。北京义派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振宇律师从法律角度阐述了如何界定“公共场所”的定义。上海复旦大学郑频频教授强调:社交媒体和烟草零售终端已经成为烟草业营销的重要渠道,必须禁止在包括社交媒体在内的所有大众传播媒介、烟草零售终端烟草等渠道广告、促销和赞助。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医师李金奎以案说法,列举了几件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过的违法烟草广告案例,其中有互联网、烟草终端销售点、印刷品等类型的烟草广告,在新修订的《广告法》正式实施前,已被认定为违法烟草广告,所以,新的《广告法》只能前进,决不能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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