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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烟北京研讨会暨民间控烟奖颁奖会
发布时间:2014.09.16      来源: 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       浏览量:375      分享:

为了进一步推动和促进对《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的修订,9月15日,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在北京河南大厦召开“无烟北京研讨会暨民间控烟奖颁奖会”。来自公共卫生领域、法律界、社会团体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及媒体记者50余人应邀出席了会议。

首先由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控烟项目顾问于秀艳发言,题目是对《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以下简称《修改稿》)的意见和建议,她指出:《修改稿》其中关于“共用工作场所室内禁止吸烟、宾馆和旅店可设置吸烟客房、机场候机区可设置吸烟室”的规定,是不能有效防止二手烟危害的。建议修改回市政府提交到人大的版本:“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并且对“吸烟”、“工作场所”、“公共场所”等概念进行定义。她认为国内近几年制定控烟立法的城市,例如哈尔滨、青岛、深圳、长春等,都没有为宾馆、机场和工作场所规定任何例外。北京作为首都,没有理由落后于上述城市。她指出,“非共用工作场所”显然是指一个人使用的办公室。如果允许在单人办公室吸烟,就不可能避免二手烟的危害,也给法律的监督和执行带来了困难;如果以法律的形式允许某些人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室内工作场所吸烟,会造成极坏的影响。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王青斌的发言题目是《北京市控烟吸烟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存在的不足,王教授认为北京的控烟立法总体上是先进的,但是在一审过后,室内禁烟范围的关键条款较之前有了很大的退步,其中的不足主要体现在控烟范围上依然有改进的空间。他着重针对《修改稿》第9条第2款和第3款指出:酒店内允许设立吸烟客房不科学。原因:无法保护其他旅客、酒店从业人员免受二手烟危害,并且可能会造成酒店成本上升,造成酒店之间的恶性竞争;不符合《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也落后于国内其他城市的立法,如深圳、哈尔滨等;不利于执法,加大了执法成本。

会议还举行了民间控烟奖颁奖仪式,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克安接受由著名环保人士、“林则徐禁烟奖”奖发起人叶榄向新探中心颁发的第二届“林则徐禁烟奖”,著名控烟活动家、美籍华人臧英年教授作为该奖第一届获奖者,发表了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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