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烟中心
TFK项目
揭露烟草营销新动向信息交流会 暨《谁在营销死亡?》专辑发布
发布时间:2013.05.22      来源: 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       浏览量:586      分享:

2013年5月31日世界无烟日的主题是: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为了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保护健康,全面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为了推动尽快修订《广告法》,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与云南超轶健康咨询中心联合于2013年5月21日在北京召开“揭露烟草营销新动向信息交流会”。 20多位医药卫生界专家、法律专家和40多家媒体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功焕教授主持。

会上,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李彤就烟草业利用国内现有法律的漏洞,在网站及社交媒体等新兴传播媒介上进行广告营销的各种手段进行了深度解析。她认为当下年轻人是新媒体的主要使用群体,烟草业以新媒体作为平台进行跨媒体营销,直接或间接地推销烟草制品或促进烟草使用,使得人们的生活无时无刻不“充满烟味”,其目的是为了吸引新的吸烟者。烟草业的行为明显违反公约精神,也违反中国控烟规划的各相关条款,其实质就是向人们营销死亡。

她呼吁:在修订后的《广告法》中,应禁止在所有媒体,尤其是各种新媒体上发布烟草广告,使之符合公约精神,遏制烟草业的营销行为。

云南超轶健康咨询中心李晓亮主任报告的主题是:烟草零售终端对青少年的影响 。她根据2012年2月至5月对昆明市二环路内总面积的36.3%的区域内的998家烟草零售店的调查,详尽分析了烟草业将烟草产品的营销策略转向零售终端对青少年的影响。

她说:为了应对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我国的实施,烟草业将对烟草产品的营销策略转向零售终端,称“得终端者得天下”。研究表明,青少年暴露于烟草制品最常见的地方就是烟草销售终端。烟店利用门楣、橱窗陈列、产品打折、产品广告、灯箱等方式推销产品,尤其是向青少年传递了“烟草是可以接受的商品”的概念,淡化他们对烟草危害的意识,引发他们的购买冲动,使他们最终成为吸烟者。

她呼吁:应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的,阻止青少年暴露于烟草零售终端,有效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权益!

与会专家一致呼吁立法部门尽快修订《广告法》,全面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行政部门应加强执法和监督力度,遏制烟草业的营销行为;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继续加强社会监督,揭露烟草业违反法律及违背《公约》的各种广告、促销和赞助行为。

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王克安主任在总结发言中指出: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编写《谁在营销死亡?》的目的是为了让公众了解和认识中国烟草业是如何无孔不入,拼命进行烟草营销的,使人们不再受骗或被烟草业利用,共同揭露和谴责烟草业的违法行为,制止一切烟草营销活动。

他指出:我国现行《广告法》颁布于1994年,至今已近20年。其烟草广告相关条款已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与中国政府签署并承诺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公约》)的要求有很大差距。为了切实履行《公约》,保护人民健康;为了落实《中国烟草控制规划(2012-2015年)》,应尽快予以修订。

他表示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将致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有关部门,建议:

1. 尽快修订广告法,使其符合《公约》精神;

2. 因为涉及到健康问题,《广告法》的修订应有公共卫生专家参与。


你知道你的Internet Explorer是过时了吗?

为了得到我们网站最好的体验效果,我们建议您升级到最新版本的Internet Explorer或选择另一个web浏览器.一个列表最流行的web浏览器在下面可以找到.